为教职员提供房屋援助

住房补贴

住房援助条例|英语

购买校园住房

由总统不时决定并经管理委员会批准,该研究所的终身正教授、副教授、高级职员科学家、高级科学家和高级行政官员有权购买校园内住房单元的租赁权或用于建造住房单元的土地。

目前住在校宿舍的教职员本人现居住单位,有权向本会出租。租赁价格将是由持牌评估师确定的公平市场价格。

根据学院规定,学术人员和其他员工有资格从学院租用,新的校园居住单元建在学院所有的土地上或空置的现有住宅单位上。如果学院是出售房屋单元的发起者,或者考虑出售土地自建新社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学术人员都会收到通知。

校园房屋租赁条款概述(完整且有约束力的条款见租赁合同)。

咨询电话:972-8-9343492;传真:972-8-9346012;电子邮件:dana.dvash@weizmann.ac.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