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委员会

学院的科学理事会由学院所有的正教授和副教授以及其他学术级别的代表和学生团体的代表组成。代表由有关学衔及学生团体决定。
科学理事会的职能是:

  • 审议和批准范伯格研究生院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建议;
  • 就与研究和教学有关的任何事项,审议、审议并提出政策建议,并向总统、国际理事会和执行局提供建议;
  • 就科学人员晋升及聘任各职系(不包括须由教授委员会推荐的职级),向本会提出建议;

为授予荣誉博士头衔而提出的建议应提交给科学理事会或荣誉委员会,由其推荐。科学理事会还应审查荣誉委员会的建议,反之亦然,以授予荣誉博士头衔。如上所述,荣誉委员会和科学理事会提出的建议应由荣誉委员会提交执行局批准。

道德规范

Peletron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