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工作或与其他魏茨曼科学家合作产生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我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工作人员科学家和魏茨曼研究所的其他研究人员也受到同样的约束知识产权规则

作为研究小组的一部分工作的职员科学家不应被视为“首席研究员”,因此他只能获得专利发明的“发明人”或“贡献者”的角色,他在专利使用费中的份额(%)将由首席研究员决定。

如果一名科学家认为他的贡献没有在专利申请中得到适当的归属,建议与科学家委员会的部门代表联系,了解如何最好地处理此事。